法律问答

您好,想咨询一个事,看看能否帮到我?就是我爸妈在老家,发生了一起打架事件,对方是私闯而且是故意到我家去打架的,打架的是个30岁的年轻男的,争吵中,我爸没有任何防备他会动手打人的,当时,我爸是坐在椅子上的,他是拿起我们家桌子上的手电筒打我爸的头部,手电筒都打碎了,现在,我爸头部受伤,缝针了,像这个情况我们有必要做伤情鉴定吗?还有,做伤情鉴定是微轻伤吗?

暴力伤害
2019-03-21 09:0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鉴定应当有有资格的鉴定人,才能真正充当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证据,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查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后做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事故责任方来确定由谁支付。具体一句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派出所不能出具伤情鉴定书。派出所只能出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伤情鉴定是公安机关在受案以后对法医下达的一种委托书。委托法医部门鉴定当事人的伤情。公安机关不出具伤情鉴定委托通常有两种情况
    1.是因为当事人伤情明显属于轻微伤,不够轻伤或以上。
    2.公安机关对事情还在调查,尚未立案。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属于,当时人家属可以明确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就会给当事人下达鉴定委托书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