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工作,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工厂说没事干,让我自己离开。我可以向工厂要求赔偿吗?我该怎么办?

2022-04-02 02:5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是按照职工在工厂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就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如果在工厂工作的时间还不满一年,但是已经有六个月以上了的话,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可以多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不满半年的就只能领取半个月的经济赔偿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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