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家婚前买的家电,家具,写一份婚前财产证明,双方签字,离婚时有法律效力没?

2018-07-29 09:5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想明确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可以去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不过一般不用公证,婚前财产依然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的存续改变财产的权属;
    2)也可以双方签订一个婚前财产约定,明确约定双方婚前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还可以约定婚后财产怎么分配,双方约定后也最好去做个公证,当然不做公证也是可以的,只不过是公证后做为证据的效力会更强些;
    3)如果你不做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双方没有婚前财产协议,那么按照法律来讲,你的在婚前买的房子还是你的,首付款和婚前按揭部分也还是你的,但是你婚后按揭的部分不管是你自己按揭还是你们两个一起按揭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将来要分割财产,对方将会在你婚后按揭部分分得一半。
  •  离婚协议签字后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双方都应该遵守。
  • 你好,婚前财产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归个人,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为婚前财产权属办理公证,已没有必要。    但现在仍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办理公证,证明属于个人所有,象这种情况,我们都只是提醒当事人保存好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不需公证,不过如果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资购房,那么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    根据2001年4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2001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由所有者享有。这应当是原则。法官当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一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但是这并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不过子女必须举证,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    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然后通过赠与或者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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