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向他人提供小额担保,另一方不知道,到期不支付的,由担保人偿还。另一对夫妻是否负责还款?这有关系吗?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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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因此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另一方负有连带的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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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其中一方贷款,另一方就自然成为共同债务人了.无须再立担保.2、但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就比较麻烦,需要调查贷款用途是否是两人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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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依法应对所担保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被担保人债务期限届满不履行,视
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不同,由担保人承担清偿一般担保责任或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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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