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问一下我车在停车地带停方被它车撞了,它车超速行驶,它车应该怎么处理

2019-03-21 14:54: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五)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 人被车撞了有保险,对方给赔钱了.如果是私了赔钱,没有用到发票有病历时,那么自己可以拿发票及病历找自己购买的保险公司赔偿。
    如果不是私了,是对方车险的保险公司理赔时,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商业保险不可以再报销。
    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
    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如果有发生身故或伤残,这些情况理赔不受票据影响,可以累加赔偿。
  •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20%的,罚款100元,记3分;2015超速罚款标准详情: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罚款50元,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20%的,罚款100元,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罚款500元,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超过规定时速100%的,罚款2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准不足20%的,给予警告;超过限速20%以上不足50%的,处100元罚款(高速公路上罚200元);超速50%以上不足70%的,处500元罚款(高速公路上罚1000元),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70%以上不足100%的,处1000元罚款(高速公路上罚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10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