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工作,中午下班两个小时,不允许出去,工厂没有休息的地方,出去必须签署责任书,即责任推卸书,也必须写请假单,这是侵犯人身自由的吗?以前被放弃了,从食堂开始就不放弃了,也不知道食堂是否给领导足够的礼物,毕竟,吃,食堂不合适,这是强制消费吗?我希望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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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合理补偿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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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或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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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若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手续,但领导不批,因此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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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