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0年5月30日,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半年合同-2020年10月30日,共六个月 然后我在9月份交了房租 然后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我不想再租了 然后在9月份没有完成的天数 他们是否应该 退还给我 钱和押金是否退还给我

2022-04-04 02:19: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 租月租房是否需要交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房东同意的,可以不交押金。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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