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女方,裸婚,育十个月大的孩子,我们夫妻俩住在娘家的房子里,感情不和,离婚的话,孩子肯定要跟我,他不同意,我该怎么走手续?起诉的话如何起诉?费用是多少?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
2019-03-21 15:5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一方有外遇 ,离婚时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应从有利于小孩的教育和成长的角度确定小孩的抚养关系。当事人收集上述证据后,就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主要是双方的经济水平、对方的过错程度、与孩子的关系等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说却确实因孩子患病、上学等导致抚养费不够的情况,是可以要求抚养增加抚养费的。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抚养费的权利,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
    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
    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依诉讼程序解决。
  • 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就是夫妻双方仍然一起抚养孩子,这个在实践中是不能操作的。
    离婚抚养权一般归一方。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