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8月29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公司要求我续签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这合理吗?我可以拒绝吗?公司清楚地告诉我,只有这种方法,没有其他选择我该怎么办?

2022-04-04 09:5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考虑,或者基于一些特殊原因,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与不同的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很容易造成劳动者在主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时,无法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问题
  • 需要提前通知公司。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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