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这两个孩子一个接一个。谁来承担学费,还是各自为政

离婚
2022-04-04 11:0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孩子上大学,一时又无法养活自己,只要另一方还有负担能力,就应该继续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让孩子完成学业,如果对方确实没有给付能力的话,则没有法定的义务,可不负担子女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夫妻离婚以后,子女大学期间的学费由双方共同负担,双方也可以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