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6年8月1日在该公司工作。2017年2月28日,公司无故终止劳动关系。2月份,528件所谓的工作服被强行从工资中扣除,国庆节期间没有支付工资的三倍。这只是普通的加班。每个月都有一次盘点,在22:30营业结束后进行。每次都是深夜1点和2点多,但没有加班费,没有补贴,路上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当我提出仲裁时,我可以要求什么样的经济补偿?非常感谢。

2022-04-05 03: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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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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