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这边手部受伤,定为五级伤残,工伤,上保险了,应该陪多钱

2019-03-21 19:4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6个月=40816元。

    (二)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三)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551元=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551元=2551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0元=193876元。

  • 1、交通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应该要赔付误工费,这个属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单位发放工伤津贴属于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来处理,两者之间的意思确实为同一种含义就是保障受害者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但是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具体提及受害者不能获取双重赔偿,在一般的法律实践中,获取双重赔偿的案例居多。
    2、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已属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购买工伤保险为法定义务;但同时要顾虑工作稳定问题,建议再与公司方面处理时保持适度。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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