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欠我8900元,写了一张借条,但没有注明归还日期,只是注明了借条的发行日期。几个月后,4000元被归还,直到今天,4900元仍然存在。另一方一直拖延,所以他想起诉法庭,但他不知道该遵循什么程序。请让我知道。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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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对还款日期有约定的,按照他们的约定处理,如果他们之间没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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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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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债务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持借条或
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相关
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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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