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合同是四年,我刚刚工作了半年。我的公司在没有事先通知我的情况下解雇了我,并要求我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放弃所有工作。这是非法解雇吗?我可以向雇主要求多少经济补偿?非法解雇是否需要两个月的经济补偿?

2022-04-06 09:2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劳动者被辞退可以要经济补偿。有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
  •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有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无补偿;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者严重过错被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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