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去年我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和人一起工作,但合同是由他签的。我带人们去上班。去年年底,我关闭了建筑工地几次,但计算很粗心。我不在乎。毕竟,我知道这件事已经快十年了。我在去年年底接管了建筑工地。去年年底,我从别处得知他拿走了近30万英镑,但他没有告诉我。今年,他和我一起玩,如果我想一个人离开,我该怎么办?哦,顺便说一句,去年年底我还欠我1万元。我直到今年九月底才给它。我还是想要它。(他告诉工地上的工人,我昨晚向他要钱,他说当然,第二天我会给的。)我真的明白这一点,因为那天晚上我打电话给他,问他去年我什么时候给我10000元。我很有用。他说他明天下午给你,但第二天早上6点多给了我。很明显,他这次不想成为合伙人,但他没有说清楚。

2022-04-06 12:21: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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