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2年7月加入该公司,并于2013年4月与我的老板一起被调到一家新的合资公司。现在新公司没有资金周转,想解雇我。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老板说要把我调回原来的公司,但他现在还没有回复我。公司两天后就不用上班了。我该怎么办

2022-04-06 20: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无过错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无故解雇我的补偿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赔偿金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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