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丈夫和我离婚了,大部分财产属于我。但我不知道离婚前他欠别人的钱。既然人们找到了我,我应该偿还吗?

离婚
2022-04-07 04:3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双方有义务共同偿还。对于婚后的一切合法财产所得,如无特别约定,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配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