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了将近半年,只签了入职协议。我在上个月底口头辞职了。不到一个月,我没能与雇主谈判。我打算不领薪水就走。我必须承担什么后果?

2022-04-07 10:4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即辞即走,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劳动者不办离职就直接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不辞职直接走人属于离职手续中的自动离职。自离是违法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如果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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