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员工于2018年9月3日开始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但是,在试用期内发现她不合格,只能被解雇。你需要补偿她的薪水吗?赔偿金是多少?离解雇通知还有多久?

2022-04-07 18:0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试用期辞退员工,按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偿,有的不需要补偿
  • 首先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其次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劳动者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补偿的。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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