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十年。现在我要从浦东新区搬到嘉定。如果我不去工厂,有什么补偿吗

2022-04-08 06:4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如果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某些违法行为还要支付相应赔偿金;如果公司不是以员工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等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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