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眼睛受伤,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回来向负责人报销。他说公司没有这个规定,我们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2022-04-08 09:2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
  •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应当是明确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
  • 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