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撞了我的房子[他29岁,我23岁]我打不过他,用砖头砸碎了他的头。缝了六针没伤到骨头。我已经付清了医药费。我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4-08 19:21:00
-
15周岁打伤人要看具体情形和被害人伤势来判定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