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6日,我在郑东新区看到一栋房子。我觉得还可以。我无法忍受售货小姐的闪烁,所以我赶紧点了一个。晚上7点我付了两万多元押金,回家的路上有点后悔。所以我赶紧在路上给售货员打电话。售货小姐说,很晚了。我们明天再谈吧,结果他第二天就把房子给骗了。我犹豫了一下。然后我的家人出了点事。我父亲病了,所以我不能拥有这所房子。我父亲的生命比房子更重要律师,对不起,在这种情况下我能退还押金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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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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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对方协商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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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要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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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