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某一群人与B某一群人在歌厅发生争执,A某一群人离开歌厅,B某等追逐而出与A某等在街上发生打斗。在此过程中,A某打电话叫他处的C某赶来帮忙,当C某随后手持棍棒赶到现场时,打斗己经结束。在A某等与B某等打斗过程中,一方各有一人被砍为轻伤。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上网追逃C某,C某前往自首。请问C某会被如何处理?

2019-03-22 11:20: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可以在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可以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2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
    4、5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2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三)涉及寻衅滋事的;
    (四)涉及聚众斗殴的;
    (五)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据此,你朋友寻衅滋事不适用和解程序,但也可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 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你好,达到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定刑3年以下,,【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