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7年9月20日进入公司,于2012年9月20日结束。工作5年后,公司不再续签合同。公司应该如何补偿我?非常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4-09 10:2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2、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工作八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经济补偿的,但前提条件是公司主动提出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在新的劳动合同当中降低了工资标准才使得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在正常的情况下,职工主动决定不续签的,不管在公司工作了几年都是不能要求补偿的
  • 1、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