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父亲工作时腰部摔倒了。在去医院的路上,救护车和三轮车相撞了。由于救护车的惯性作用,我父亲头部受伤,腰部受伤加重。但是,鉴定中心无法鉴定第一次受伤和第二次受伤的区别。交警分配的责任是双方的一半责任。我父亲不负责坐公共汽车。我该怎么索赔?我该向谁索赔?非常感谢。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4-09 16:1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车辆行驶中,乘客遭受伤害或者死亡,以及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受到损毁时,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交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即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乘客本人的责任,例如乘客疏忽、物品放置不妥等
  • 因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而摔伤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公交车公司索赔,或同时向公交车公司及致使公交车司机急刹车的肇事方索赔。索赔无果,应及时行使诉讼的方式解决。受伤乘客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相关的费用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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