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恒虹眼镜厂,我担任零件科科长,负责铸造车间和数控车间。我的表现在公司的前列。工厂认为铸造成本高,所以我把它拆掉了。剩下的数控车间与其他部门合并。我被调出去提高质量,掌握计算机。我今年49岁。此外,我在原部门工作了22年。自动机噪音大,我的听力下降,高血压,神经衰弱,离开熟悉的工作,很难适应新部门,因此,我不想在新部门工作。我已经和家人分开很多年了。我想要求公司按照东莞的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有法律依据吗?该公司希望避免此类赔偿。我该怎么办?

2022-04-09 22:37: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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