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下,一个女人在外面生了孩子,然后对方一次性协议付清了抚养费,后来女人老公又以重婚罪的名义威胁恐吓男方敲诈30万,我想知道这算不算犯罪

2019-03-22 13:40: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中止他的探视权。抚养费问题可以在诉讼中一并解决。
  • 老公和一个女的住在一起算重婚吗?   
    一、怎样才是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重婚定罪处罚。   
    二、这种犯罪行为有两种表现形式:   其一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即已经结婚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没有被依法解除之前,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其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其主要特征是:   
    (一)侵害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二)客观上必须具有重婚行为;   
    (三)主体是已婚男女的任何一方,或虽未结婚但明知对方有配偶的人。   如果没有结婚的一方在不知道对方已结婚的情形下与之结婚的,则不知情的当事人不构成重婚罪。   
    (四)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 在我国刑法上,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有: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老公与小三长期同居,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应该属于重婚罪。  但是否属于,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对于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您无法起诉第三者,只能收集您老公出轨、与对方同居的证据。在离婚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知识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判离婚?  
    1、法院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2、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198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7条曾规定,夫妻分居满三年人民法院才可以判离,现在《婚姻法》规定为2年,更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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