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题是,我于6月14日加入公司,并签署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公司没有一份一份,我在1月16日开了一个账户支付社会保险费。在此期间,我要求缴纳社保,因为档案不在郑州。现在我是否可以以我没有按照《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辞职和离职为由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否则,我怎样才能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2-04-10 18: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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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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