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不同意他的意见。我已经和他分开两年多了。我丈夫来自湖南,我来自四川。我怎么能和他离婚

离婚
2022-04-10 20:4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发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发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一般要法院认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才会准予离婚,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庭暴力情形的,法院会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