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舅舅因为喝酒开车被扣,还没有驾照,请问我舅舅会受什么处罚,车主又是什么处罚

其它
2019-03-22 16:05: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驾照,行驶车辆的,依据《交通安全法》处罚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驾照一次记12分。
    如果构成醉酒状态,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扣押事故车辆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要对事故车辆进行痕迹比对、安全性能检测等,在固定证据后,交警就应该放行所扣押的车辆,交警要求当事人交纳押金后再放行的做法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予以放行。
    但是,如果该车辆在被交警暂扣后,又被法院查封的,则该车辆不能提取,要根据法院的规定交纳相应的款项后才可以由法院解除查封,予以放行。
    同时责任方还应当对受害方进行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可以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
  • 根据规定,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有以下情形: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具体罚则在第九十一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