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离婚后,又是生活二年,他有外遇,我们的财产怎样分割

离婚
2019-03-22 16:04: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没有约定或依法专属于一方,所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你还以要求精神赔偿和未出生的孩子的抚养费等, 但最主要的是你要提交相关证据才能得到支持。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们婚后买的房子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您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对您丈夫的财产具有法定继承权。
    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您丈夫死亡,发生继承关系,您有权主张分割房子的一半价值,剩下的一半房屋价值作为遗产处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即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平均分割。
    但是如果与男方采用书面形式将该房屋约定为您的个人财产,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该房屋就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如果由丈夫的前妻抚养,孩子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对于该房屋没有继承权,即无权要求分割。
  •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您丈夫外遇而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赔偿,至于赔偿数额,由法院酌情予以认定。 第二,对于别墅的问题,虽然未办好房产证,但是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关于您丈夫向您父母所接的二十万,如果借款用途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用于其他的个人用途,则属于个人债务,由您丈夫单独承担。
    至于是否能要回,由于没有借据,可能性比较小,但是还是有希望。 第四,关于他哥所借的五十万,属于他哥哥的个人债务,不能要求由您丈夫来偿还,但是您丈夫自愿偿还除外。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