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3年初,我设计了一个徽标,并在2003年6月我在一个在线论坛上发表的作品中使用。标志和我的名字附在作品的图片上。2006年1月,我在一本为别人写的书中发表了这篇文章。这本书的签名不是我,而是作者在前言中写的感谢我的帮助,这一标志和我的名字也附在书中的图片上。我什么时候开始拥有这个标志的版权?如果有人在此之后将我设计的徽标注册为商标,这算是侵权吗?我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这个商标吗?

2022-04-11 13:07: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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