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中毕业后,我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就在几天前,因为我没有去开会,我被老板口头解雇了,要求我以后不要回家。同一天,他与办公室领导交接了工作,交了公司收到的东西,但说要结算工资,但领导不同意结算工资。在家住到第四天之后,公司没有联系我结算工资,所以发了一条信息询问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部说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我想回到公司和领导谈谈。我以前从未办理过辞职手续,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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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所谓的
合同履行,就是指
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
合同的履行,如果就其实质来说,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全面地、适当地、及时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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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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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