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再婚了,我现在的丈夫有一个女儿。这个男人有两个女儿。大女儿15岁时归他所有,小女儿则归他的前妻所有。他领取赡养费直到18岁。他有几十万的外债。去年,我们登记结婚,和他一起挣钱,养了两个孩子还债,还把我自己的钱给了他,我们的女儿和他的两个孩子一百年后怎么能继承我们的共同财产?婚前我没有公平对待我的财产。如果我想先失去它,他的孩子有权继承吗?我该怎么办?感谢律师的详细回答

2022-04-11 22:42: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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