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女人和男人都有一个公共场所。婚后,该男子的招待所按其服务年限以优惠价格购买,但该女子的招待所尚未购买。现在双方都想离婚。这个人的房子能作为共有财产分成两半吗?那个女人的房子仍然是一个招待所。这座房子将如何分割?

2022-04-12 12:2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分手,房产的分割方式如下:1、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2、同居后买的房子,如果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3、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其中的一半为另一方所有,剩下的一半加上死亡者的个人财产为死亡者的遗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同居不属于结婚,所以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因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在实践中,如果同居期间房屋是一个人出资购买,房屋权属登记在一个人名下,这种情形下该房产由个人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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