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回家时,我的手机不小心丢了。我认为,由于这是包年,服务将在到期时自动停止。但每两年,电信公司就催促我偿还2000多元。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说我的手机欠了4000多元,还有每月的滞纳金。我个人认为这是霸王条款,所以我忽略了他。今天我接到一个电话,说我欠了4000多元,打电话给电信投诉这根本不是我的消费,但电信说它一直在提供服务,因为我没有及时注销。我怎样才能解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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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
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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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