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两个月,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即月薪3000元。工资在每月5日到期,即上个月6日至本月5日。我在8月8日上班,9月6日拿到了2983元(26天)的工资。我9月份工作了27天,工资是3100元。公司规定26天的全薪为3000元,额外工作一天为100元。她通常在假日工作。10月2日,她在公司工作期间,造成了个人损失(我停的车滑了一下,碰到了我同事的车,老板让我陪她一起去修理400元)。老板付给我工资合理吗?现在店主不知道在哪里可以买到760元的手写账单。我应该完全匹配她吗?事实上,这辆车200元以内就能修好。她被勒索

2022-04-12 20:2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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