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4年2月15日,我们公司的一位同事向我借了2万元,双方同意每年每1万元支付800元利息。另一方也写了一张借条。后来,他没带工资就离开了,去了其他地方工作。我向他要钱买房子,因为他在外面工作。我看不见他,就去找他的妻子。她说她不在乎。最后,他不得不多次回家静坐催促,直到2005年10月23日和2006年1月1日。26、200606.26和2007.02.20四次还了我两万元,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欠我的利息说他在2007年春节期间没有回来,但他没有回来。现在是2008年10月。我跟他联系不上。当我问他妻子时,她说她不知道。我的一个同学曾经和他一起工作过,他说他的月薪超过5000英镑,这说明他并非没有钱。我想问的是,当他不在家时,我可以起诉法庭吗?我需要向法庭支付多少法律费用?如何计算利息?

2022-04-12 23:51: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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