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对不起,这家公司被收购时需要裁员,但裁员之前我有一个选择。问我是否留下来。我选择不留下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会因为裁员而得到公司的补偿吗?

2022-04-13 06:3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裁员自愿离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被公司裁员一般是有补偿的。裁员属于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情况下裁员的,公司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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