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公与婆婆是再婚,公公去世,房产一半婆婆给孩子分割了,现在房屋所有权属于婆婆吗

2019-03-22 20:33: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1、分割房屋时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再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共有的法律特征  
    1、房屋共有是客体的单一性和主体的非单一性的统一。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而客体却是指向同一房屋。这里的同一房屋不是指只有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它可以是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也可以是几间、几套或几栋甚至更多的房屋,只是这些房屋不是分别属于多个所有权主体,而是作为一个整体为各个所有权人共同所有。  
    2、房屋共有不等于房屋公有。共有是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多寡的角度而言的,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两个以上的共有;公有是从房屋的所有制性质的角度而言的,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或集体。在现实生活中,房屋共有与房屋公有可能呈现出一种交*关系;当共有房屋的共有人为国家和集体组织或两个以上的集体时,该共有房屋的共有人为国家和集体组织或两个以上的集体时,该共有房屋也是公有房屋;当公有房屋有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时,则该公有房屋也是共有房屋。  
    3、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权利的行使具有相互制约性。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但是共有人行使权利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许多情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利益的制约。
  • 当你想要购买二手房时,主要是看房屋权属有没有争议,有没有被抵押等。首先应查看房屋所有权证,必要时也可以到房管局核对真伪
    核实卖方身份
    主要是核实卖家是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务必核对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契证及身份证。
    注意房屋共有人
    若房屋存在共有人,则必须让共有人也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买卖有很多冒名顶替签字的情况,所以尤其需要注意核对签名人的身份。
    房屋是否有被出租
    房屋已出租他人的,会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居住,因此买受人务必多次实地查看房屋是否存在出租情况,如果有,就尽量要求房东在交易前处理好租赁事宜。
    房屋是否违建或待拆
    注意是否存在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情况。否则,买家很可能面临房、钱两空的尴尬境地。
    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在二手房交易时,买家需要了解所看中房屋的年限,因为这个能影响房价,所以买前要核实清楚。

  • 1、申请房屋登记备案
    2、申请房屋测绘
    3、申请档案查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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