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具商家送错了货,我订购的新产品他送的样品,然后换了,到目前为止已经拖延了三个多月。我想让他们给我经济赔偿。有相关规定吗?
消费者维权
2022-04-13 1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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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售出的产品有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售出产品的质量问题,首先应当对购买者、消费者承担责任的主体是销售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侵权责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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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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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