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0年10月4日,我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一套总价为749607元的房子。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0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2011年9月5日,该房屋交付使用,但截至目前,开发商尚未办理相关事宜。我想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起诉并要求赔偿违约金。但是,我仔细检查了合同,发现没有关于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在联系开发商后,我被告知在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错误地粘贴了与此项目相关的附件。旧版本的附件粘贴在合同上。与新版本相比,本版本缺少第36项(该项对违约赔偿金有明确约定)。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2022-04-13 13:05: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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