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与该公司签订的为期2年的合同已经到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与我签约。我该怎么办?还在工作,如果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或者,如果你被公司解雇了,怎么要求赔偿?谢谢

2022-04-13 13:1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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