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2013年,我通过银行转账借给我的朋友20万元。我写了一张借据,在一年内归还了所有的本金和利息。一年后,我仍然欠11.5万元的本金和利息。我又写了一张借条,把日期推到2017年4月,说是分期付款,但我过去只给了几千元。现在我想起诉,但是他的房子被卖了,我不知道他的住址,我怎样才能在诉讼中保护我的权益,拿回我的钱?有人说,那里通常还有成千上万的十进制法庭。请帮帮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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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是什么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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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借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调解、
仲裁或者诉讼等,有借条也不是一定能胜诉,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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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