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因工负伤。当时,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现在需要第二次手术。单位已缴纳保险费。我的住院费用由谁报销,如何报销,如何进行伤残鉴定,如何支付住院期间和培养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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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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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需要确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为取出第一次住院时使用的内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在申报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工伤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再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统计科办理结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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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办理报销的方式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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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