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内蒙古兴安盟扎莱特旗有一个案子。原告模仿我的笔迹,签了46万张欠条,拍了一张90平方米的农村房屋照片,并保留了我46万的钱。法院没有评估并查封这所房子。案件已审理三年,笔迹已于上月15日送交鉴定处。法院说评估花了大约10天时间,现在我打电话给法院时,我只是还没有拿到。我一次又一次地把它拖出来。我想问,不评估房子是否合理,笔迹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出来,是否有时间限制?这个案子很久没有解决了。我希望你能为我回答
-
法律只规定了评估的程序,并未规定期限。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
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并将其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满后,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
要求出具法律依据
-
什么事情呢,你具体什么情况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