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4S店买车的时候,我签了购车合同,付了定金。我没有提车,也没有办理交车手续。现在我不想买那辆车。与4S店协商后,我答应退还部分押金。现在的问题是,最初签署的合同是否会继续生效,甚至自动终止。因为本合同有一条规定:如果乙方迟延收取车辆或付款,乙方应每天支付应付金额的0.05%的违约金。如果延迟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单独出售车辆,而无需将押金退还给乙方。您如何理解这句话?最大违约期是否不超过15天?如果超过15天,甲方无权要求支付超过15天的违约金?所以我担心,根据合同的含义,是否会长期存在大额违约金,对方是否有权要求我支付违约金?

2022-04-14 13: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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