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8月15日开始。我的临时劳动合同10月14日到期。公司打算让我在9月30日离开。我能得到补偿吗?劳动合同中有哪些行为?公司可以被解雇

2022-04-14 18: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员工不能要求公司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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