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做仓库管理工作,突然厂长说让我做工人,做了近两年的仓库管理,因为新厂长,他变相想让我辞职,如果我不做工人,想去,可以直接提出赔偿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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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用人单位符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辞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合同法》38条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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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
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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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